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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司工会获评“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

时间:2022年03月03日 作者:马兵强 来源:昆明公司 点击量: 【字体:

  

  近日,云南省总工会表彰了一批“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昆明公司工会以优异的成绩赢得省总工会的肯定,获评“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

  近年来,昆明公司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领职工建功新时代,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尤其是近年来在积极推动工会改革、围绕中心促发展、维护权益关爱职工等方面加强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真正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组织机构健全,职工群众满意

  昆明公司把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工作目标,有工作方案、有经费保障。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同时设有安全生产经营、生活福利保障、评议监督领导干部、提案办理、劳动法律监督五个工作委员会。设有56个基层工会,基层专兼职工会主席56人,职工入会率达100%。坚持“幸福之家”建设与企业文化、安全标准化工地、生产经营管理和“三工”建设有机结合,在满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加大“三工”建设投入,提升基层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执行财务制度,服务职工会员

  昆明公司工会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八局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等文件,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在过程中严把大额资金使用关,凡涉及上万元的资金开支,组织召开主席办公会及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化。在工会经费使用过程中,坚持工会经费用于职工活动的大方向,做到经费向职工帮扶、职工文化活动倾斜政策。

履行维权职责,加强民主管理

  昆明公司每年通过召开《集体合同》(草案)平等协商会议,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中的劳动用工、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女职工保护等条款进行了平等协商讨论,并形成了《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订后贯彻实施。此外,还按期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了行政工作、职代会工作等各类报告,还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社会保险执行情况和福利费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组织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生产经营责任书》,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开展了职工之家民主测评,满意率均在95%以上。

关心关爱职工,增强工会凝聚力

  昆明公司坚持做到使“三不让”“四有”慰问活动常态化,切实开展了职工生日、结婚生育、遇事、住院、退休等慰问活动,每年支出慰问金50万元左右;积极落实并进行“两节”送温暖,“端午节”“中秋节”“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慰问活动,每年支出慰问金260余万元给职工、劳模、困难职工。此外,昆明公司还认真落实劳模和一线职工的福利待遇,每年定期组织40名劳模和先进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疗休养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并采取“1+X”体检模式,除了基本的正常体检项目外,还增加了针对各项身体机能的专项体检套餐,职工可根据各自身体状况选择套餐体检。针对女职工,也增加了“两癌”筛查的项目,体检标准稳步提升,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每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给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约为10万元,不同程度上缓解了困难职工家庭的经济压力。

  昆明公司工会围绕职工最困难、最关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诚倾听职工呼声,真情关心职工疾苦,真心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成为职工依赖的“娘家人”,实现了让每位职工都有一个安全卫生的好环境,让每位职工都有一个工作生活的好心情。